據(jù)外媒Appleinsider報道,Uber與Waymo已經(jīng)就Uber利用竊取數(shù)據(jù)開發(fā)自己的技術的指控達成了意外出人意料的和解。Waymo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已經(jīng)與Uber達成了一項協(xié)議,我們相信這將會在現(xiàn)在以及未來保護Waymo的知識產(chǎn)權?!?nbsp;
另外Waymo還指出:“我們承諾與Uber合作,確保每家公司都研發(fā)自己的技術。其中包括一項協(xié)議,確保Waymo的機密信息不會被納入Uber先進技術集團的硬件和軟件中。我們一直認為競爭應該是被實驗室和道路上的創(chuàng)新所推動,我們期待將全自動駕駛汽車帶到世界各地?!睋?jù)報道,Uber向Waymo公司支付0.34%的公司股權。Uber目前估值約為720億美元,這相當于Waymo獲得約2.44多億美元。
Uber首席執(zhí)行官DaraKhosrowshahi在另一份聲明中評論道:“致我們在Alphabet的朋友們:我們是合作伙伴,你們是Uber的重要投資者,我們深信科技的力量能夠改善人們的生活。當然,我們也是競爭對手。雖然不能對未來的一切達成一致,我們同意Uber對Otto的收購可以而且應該得到不同的處理?!?nbsp;
2016年1月,前Google自動駕駛部門主管AnthonyLevandowski離開該公司后成立了一家自動駕駛卡車公司Otto。不到七個月后Uber就收購了Otto,Waymo最終起訴Uber,聲稱它使用了Levandowski竊取的技術。Uber公開否認,甚至在5月份因Levandowski未能與內(nèi)部調(diào)查人員合作而將其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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