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8日獲悉,甘肅省發(fā)展改革委和甘肅省交通運輸廳已于4月3日,對甘肅全省高速公路(含一級)貨運車輛實行全計重收費舉行聽證會,以確保在2019年5月前實施,本次會議的目的是擬將現(xiàn)有的按車型和重量的計費模式,調(diào)整為全計重收費模式。
2019年5月前,貨車高速通行有望進(jìn)入全計重時代
按照要求,高速公路全計重收費基本費率備選方案中,并擬定三套聽證方案,方案基本費率標(biāo)準(zhǔn)均低于成本監(jiān)審的載貨類車輛單位定價成本0.128元/噸·公里。
1、寶天、十天、成武、武罐、臨合高速公路基本費率0.08元/噸·公里,其他高速公路基本費率0.07元/噸·公里。并保持計重收費模式下通行費收入與按車型收費模式下通行費收入基本持平。
2、甘肅省高速公路路網(wǎng)基本費率均為0.075元/噸·公里。改組方案設(shè)計思路實行單一費率,適度降低寶天等高成本路段的基本費率水平。
3、寶天、十天、成武、武罐、臨合高速公路基本費率0.08元/噸·公里,其他高速公路基本費率0.075元/噸·公里。
除此高速公路三組方案外,甘肅在實行載貨類車輛全計重收費后,按照由車型收費向全計重收費平行轉(zhuǎn)換的基本原則,其基本費率單位由按車型收費模式下的“元/車·次”轉(zhuǎn)換為全計重收費模式下的“元/噸·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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