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建〔2018〕18號《關于調(diào)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于2018年2月13日正式發(fā)布。天檢中心業(yè)務發(fā)展部政策分析團隊對政策的關鍵內(nèi)容進行了分析并對比了2017與2018兩年政策的不同,特與大家分享,供參考。
一、各類車型補貼標準變化:
(1)對于純電動乘用車的補貼,最低檔由原來的2萬元降至1.5萬元。乘用車下限從2萬降至1.5萬元,但是對于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補貼退坡幅度不大,由2017年的2.4萬降低為2.2萬,此舉有利于促進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的發(fā)展
(2)純電動客車最多可以獲得補貼金額是22萬元(18萬*1.1*1.1),相比2017年補貼最高30萬有接近30%的退坡
(3)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專用車退坡幅度較大,最高補貼上限由15萬降為10萬,每一檔次的每度電補貼均有下降
二、鼓勵使用高性能電池:乘用車補貼車型能量密度不低于105Wh/kg,對于能量密度大的電池,給予較高的補貼系數(shù)(160Wh/kg及以上的車型按1.2倍補貼),新能源客車的能量密度要求也進一步提升。此外,政策還提高了新能源車整車能耗的要求,根據(jù)乘用車的百公里耗電量和客的Ekg值設置調(diào)整系數(shù)
三、2017年目錄內(nèi)符合調(diào)整后補貼技術條件的車型,可直接列入新的目錄:相較于2017年對2016年發(fā)布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1至5批需重新核定,此次符合調(diào)整后補貼技術的車型可以直接列入新的目錄。
四、補貼申請里程放寬: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申請補貼,累計運營里程要求由必須達到3萬公里降低到2萬公里。2017年3萬公里的要求導致企業(yè)資金壓力較大,媒體也爆出有運營車輛空載跑里程的現(xiàn)象,但公里數(shù)的要求是避免企業(yè)騙補的措施,相信未來隨著補貼的退坡,此項要求會逐漸放松。
五、破除地方保護,可能強制取消地方補貼目錄:前期苗圩部長在電動車百人會論壇的演講時,我們就預測未來會破除地方保護,此次四部委文件又正式發(fā)布,可見中央對于破除新能源汽車地方保護的決心。現(xiàn)在上海、北京等地方備案依然在運行,也涉及到重復檢驗等問題,并未有取消的跡象,但此次發(fā)文明確對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存在地方保護行為的地方,中央財政將視情節(jié)相應扣減充電基礎設施獎補資金,應該會對這些地方目錄或備案產(chǎn)生較大影響。
六、通知實施過渡期注意事項:通知從2018年2月12日起實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為過渡期。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按照《財政部
科技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發(fā)展改革委關于調(diào)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對應標準的0.7倍補貼,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按0.4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不變。
七、2017年現(xiàn)行財政補貼與2018版財政補貼政策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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