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商用汽車網6月27日訊
近日,依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交通運輸部等36個部門聯合簽署的《關于對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交通運輸部正式發(fā)布了2018年第一批嚴重違法超限超載失信當事人信息。
1年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
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人
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10%的道路運輸企業(yè)
拒絕檢查、堵塞交通、強行闖卡、暴力抗法、破壞相關設施的違法當事人
去年,國家發(fā)改委、中國人民銀行、交通運輸部等36個部門聯合簽署發(fā)布了《關于對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簡稱《備忘錄》)。為什么要選擇在公路超限超載領域出臺失信聯合懲戒備忘錄?聯合懲戒的措施和手段有哪些?如何確定失信“黑名單”?為了讓廣大社會公眾更加全面了解這項政策,當時交通運輸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舒馳對《備忘錄》進行了深入解讀。
十種情形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名單
《備忘錄》的聯合懲戒對象,是交通運輸部門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界定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行為和相關責任主體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確定的相關責任主體。該文件明確提出,將10種情形的當事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當事人名單:
1.貨運車輛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
2.貨運車輛駕駛人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
3.道路運輸企業(yè)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被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業(yè)整頓的
4.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擅自改裝機動車,情節(jié)嚴重,被吊銷經營許可的
5.指使、強令車輛駕駛人超限運輸貨物,被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處以2萬元以上罰款,或者1年內被給予3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6.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超限運輸行政許可,或者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
7.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駕駛人、源頭單位、大件運輸企業(yè)無正當理由拒絕有關部門監(jiān)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8.因堵塞交通、強行沖卡、暴力抗法、破壞相關設施設備,被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
9.因違法超限超載造成重大責任事故且負同等責任以上的
10.暴力抗法致人死亡或傷害的
各省(區(qū)、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嚴格按照該通知要求界定嚴重失信情形,并將失信相關信息報送交通運輸部匯總后提供給簽署《備忘錄》的各部門。這是《備忘錄》實施的一個重要支撐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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